估價管理是指房地產估價行業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范性文件,對房地產估價活動進行的管理。1995年八屆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法》,明確規定"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和"實行房地產評估人員資格認定制度",為房地產估價管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本市房地產估價行政主管部門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房地產估價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房地產估價機構及其從事估價人員的資質、資格的管理和技術規范規程管理二個方面。
(1)房地產估價機構資質管理
對房地產估價機構實行資質審批和年檢制度。目前,本市房地產估價機構實行A、B、C三級等級制度。
主要管理規定有:
《土地估價機構管理暫行規定》([1993]國土[籍]字第29號)
《關于嚴格按土地評估機構資質等級加強評估業務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1999]113號)
《關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資質等級管理的若干規定》(建房[1997]12號)
《關于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備案和管理的通知》(滬房地交[1995]317號)
《關于B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從業范圍的補充通知》(滬房地交[1996]648號)
《關于房地產價格評估的范圍及政府指定評估的規定的通知》(滬房地交[1996]1017號)
(2)房地產估價專業人員資格管理
主要通過實行執業資格管理制度對房地產估價人員進行管理。目前從事房地產估價專業人員的執業資格有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土地估價師和房地產估價員。
有關管理規定主要有: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建房[1995]147號)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建房[1995]247號)
《土地估價師資格考試暫行規定》([1993]國土[籍]字第28號) |